观察:央企做创投,或将为国资创投“打样”
日前,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,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,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,重点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这是在今年6月“创投十七条”发布之后,首个落地的配套措施。
据悉,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向业内下发《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政策从央企设立创投基金的痛点难点出发,进行了一系列机制和体制创新,包括基金存续期、考核机制等方面,支持央企做好耐心资本、长期资本。
这无疑给当前资金面紧张的创投市场注入了一针“强心剂”,也进一步发挥央企作为“国之重器”的强大引领作用,支持我国科技创新发展。
一是强调央企设立的创投基金聚焦种子期、天使期,甚至概念验证期的“极早期”投资,这或将有效弥补当前“极早期”领域社会资本积极性不高、投资不足的市场空白。
二是延长基金存续期至15年,这回应了当前硬科技发展长周期与创投基金短周期之间的矛盾,从而构建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投资周期。
三是明确提出要健全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,这有望破解国资“不敢投”“不愿投”的问题。
众所周知,国资央企在科创投资中正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,尤其在当前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,鼓励资本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”的背景下,央企做创投具有多方面优势:一方面,央企资金实力较为雄厚,去年全年,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都同比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,尤其是利润同比增长7.4%。此外,央企在募集险资、社保基金等长线资金方面,也相对容易些。
另一方面,不少央企产业版图庞大,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较全,能给予科技研发更多的培育和落地应用场景;另外,在并购成为当前资本市场主旋律之下,央企凭借庞大的产业体系,也相对更有可能实现所投项目的并购退出,也可借此实现央企内部转型升级。更重要的是,央企有责任、有使命成为有担当的长期资本、耐心资本,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然而,央企旗下的产业基金平台在开展市场化投资,以及参与市场竞争时,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机制体制的约束,如何在投资中平衡“审慎决策”和“决策效率”尤为关键。此次政策也明确提出,要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、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。具体来看,一套成熟的市场化投资“打法”、获取优质项目的投研体系、市场化的合作伙伴“朋友圈”,以及高效的投资决策都值得央企创投基金进一步去探索。
最后,自带资金和资源入场的央企创投基金,入局创业投资市场仍需兼顾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,如何与市场化投资机构开展合作,共同孵化和培育科创企业成长,同样是值得思考的课题。
总的来看,虽然该政策适用于央企,但倘若央企在创业投资上的模式“越跑越通”,甚至许多问题在央企创投基金方面得到破题,这都将给地方国有企业和国有投资机构带来示范和借鉴意义。
校对:吕久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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